联系电话:0457-3503018
办公时间:夏8:30—11:30 14:00—17:30 冬8:3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呼玛县龙江街69号
呼玛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县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考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オ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457-3503018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维稳、警车使用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3503008
机构职责: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县编委批准设立,由县司法局组建的常设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县司法局管理。承担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呼玛县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呼玛县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资料、档案的收集和管理;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时上报法律援助工作统计表,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03011
机构职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县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及相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涉及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国家赔偿案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工作。负责涉及县政府有关诉讼事务。负责处理涉及县政府有关非诉涉法事务。承担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县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认定初审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03008
机构职责:指导、监督公证工作。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和奖惩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仲裁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03009
机构职责: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03003
机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03011
机构职责:按权限承担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和审查工作。按权限承担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承担依法应由县政府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03018
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法治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建议,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办公电话:3503012
机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决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担依法治县办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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