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公证律师管理股
办公电话:0457-3503008
机构职责:指导、监督公证工作。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和奖惩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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