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3503008
机构职责: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县编委批准设立,由县司法局组建的常设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县司法局管理。承担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呼玛县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呼玛县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资料、档案的收集和管理;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时上报法律援助工作统计表,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