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家庭发展和基层指导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03 来源:卫生健康局 访问量:
字号:

办公电话:0457-3518231

机构职责: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推动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地方标准拟订、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地方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人口和生育目标管理和绩估的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承担县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事务,指导全县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开展宣传、服务、交流等活动,组织对理事和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搞好协会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不断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自治机制。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