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注销矿业权的公告(2026年第一期)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截至2026年5月31日过期的11宗矿业权进行注销。矿业权注销后相应的勘查、开采权力灭失。注销的矿业权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生态修复和地质环境治理法定义务。
为依法推进矿业权清理工作,现对该11宗采矿权拟注销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
二、异议反馈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采矿权注销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呼玛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材料。反馈渠道:呼玛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股(地址:呼玛县长虹路169号,联系电话:04573518283,邮编:165199)
三、后续处理
公示期满未收到有效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采矿权注销手续,并在政府网站发布注销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呼玛县拟注销过期矿业权公示名单(2026年第一期)
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8日
关联稿件:
终审:刘锋
复审:张徐枫
初审:张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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