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规范管护流程,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持续稳定发挥效益,推动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起草了《呼玛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实施细则》。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细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2日(共计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邮箱反馈: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humaxczx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细则意见+单位/姓名”。
2.电话反馈:联系电话:18845707679,联系人:季家旭。
三、其他事项
征求意见期满后,我中心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则后正式印发实施。
特此公示。
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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