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六个龙江”建设,推动边境地区生态资源与魅力城镇协调发展,改进边境城镇空间品质,突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民族特色,根据《关于做好编制边境城镇特色风貌建设规划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大署建发〔2023〕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了《呼玛县特色风貌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对规划内容进行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申或来信反映,也可在本公示之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部门: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500175
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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