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457-3510055
办公时间:夏8:30—11:30 14:00—17:30 冬8:3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呼玛县龙江街64号
呼玛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县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推进建设科教强县,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地关于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四)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县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组织选定基础教育地级课程教材。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省和地区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县教育捐资。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和地区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特岗教师相关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权限及有关规定,对违规教师进行处罚。
(十)按权限负责对招生考试中考生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相关处罚。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领域的法制、安全信访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457-3512179
机构职责:组织安排教育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主管部门、外机关和局内各股室的联系,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教育局各类文件、信函、通知、工作总结、计划、管理规章;受领导委托代表教育局出席有关会议、活动及处理有关问题;负责各类文件的立转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19505
机构职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指导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德育教育(含关工委)工作;会同有关股室编制全县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招生计划并负责招生工作;负责全县初中、小学的入学和毕业资格审定、学籍管理、毕业会考、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监督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执行和教材、教辅用书、教学用具的使用情况;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实施质量奖惩;指导示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创建工作;推进和检查全县各校“五项管理+考试管理+课后服务”政策的落实;负责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18190
机构职责: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经费;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的编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做好调整及决算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统计工作,分析教育投入状况,监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拟订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局属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本级财务的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和各项教育经费的使用、审核等工作;负责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核资产处置工作;负责指导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学生资助工作;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报账工作,如实全面的反映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按照规定做好会计审核及财务处理,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定期核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算应收应付款;妥善保管财务账簿、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负责发票的核销工作、配合协调好与银行、税务、各项保险等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的事物;负责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工作审批及发放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13523
机构职责:负责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申报、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新生录取和年度招生数据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457-3519504
机构职责:负责国家、省、地各级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学生资助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构建学生资助服务网络,确保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各项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办公电话:0457-3519502
机构职责:组织制订教学工作学期、学年计划,设计教学实践活动,并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做好各项工作及实践活动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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