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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应急管理局

  • 机关简介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呼玛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林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负责部署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建立全县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紧急救援等工作体系。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参与制定全县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依法对全县煤炭开发建设、生产安全、经营及综合利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责任,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规定的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负责矿井关闭和报废工作。负责全县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和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负责全县煤炭行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技术进步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煤炭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综合统计发布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县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乡镇(林场)做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能。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符合县情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拉曼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检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 温冰
    呼玛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主持全局工作
    男,汉,1978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高玉宝
    呼玛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防灾减灾、办公室工作
    男,汉,1973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 呼玛县地震监测站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做好防震减灾服务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综合减灾”的方针;加强对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协调;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公民防震减灾意识及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承担地震数据监测和预防工作;负责统计汇总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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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玛县煤矿综合服务站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负责煤矿安全统计工作;承担煤矿应急值守,事故信息处置和煤矿安全隐患、事故举报、信息接报工作;协助煤矿做好安全监察信息化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煤矿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承办国家、省、地关于煤矿事务性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煤矿安全技术成果的推广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资质范围内的煤矿设施设备、产品检测和作业场所安全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煤矿生产期间全过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按相关规定配备驻矿专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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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玛县安全生产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日常咨询服务或其他形式的服务;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向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提出安全生产检查反馈意见;为生产经营单位及企业从业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安全生产培训等技术服务;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决实际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进行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排查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安全教育制度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按国家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帮助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提供专业的信息及相关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应的信息上报及数据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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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公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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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责任,监督检查全县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规定的情况。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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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急指挥中心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林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反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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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3513119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依法对全县煤炭开发建设、生产安全、经营及综合利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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