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管理股
办公电话:0457-3519012
机构职责:制定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林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监督管理木材经营、加工、销售活动。负责破坏林业和草原资源、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和种质资源行政案件的稽查和督办。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起草陆生野生动植物管理规程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并落实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各类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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