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退休待与认定标准等相关医保政策
一、单位在职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范围执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参加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以其本人当月应发工资为月缴费基数。
2.职工医保实行单基数缴费,单位缴费费率为8.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5%,在职期间个人缴纳2%,办理职工基本医保退休人员待遇认定手续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按照全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8.5%,新参保人员需缴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职工医保退休(在职转退休)硬性条件
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含30年)、女满25年(含25年)的,可以办理职工基本医保退休人员待遇认定手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1.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额度为2022年度全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
3.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金;
4.灵活就业人员在未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认定前不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认定手续后,与退休职工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5.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结转和继承。
关联稿件:
终审:苏晓丹
复审:魏萍
初审:王宇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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