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医报销流程

发布日期:2026-03-26 来源:呼玛县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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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大兴安岭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可直接进行门诊结算;

2.在大兴安岭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转诊转院、临时就医备案的,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门诊结算;

3.在大兴安岭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特殊情况未进行异地结算的需携带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诊断、门诊全套病历、报销药品需要有处方,有转院手续的需提供转院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呼玛县医保大厅进行报销。

温馨提示:报销材料都需要原件及加盖公章;每份材料时间,要与本次就诊周期相符。

咨询电话:0457-35055980457-351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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