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呼玛县经开区标准化(兴华乡)共享厂房工程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9 来源:鸥浦乡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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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政府根据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鸥浦乡、村两级会议研究确定的建设项目,现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鸥浦乡怀柔村异地置业,投资呼玛县经开区标准化(兴华乡)共享厂房工程项目,进行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经开区标准化(兴华乡)共享厂房工程项目。

2.资金来源:黑财指(农)[2025]187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3万元和黑财指(农)[2025]188号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30万元,共计253万元。

3.建设内容为:异地置业,投资呼玛县经开区标准化(兴华乡)共享厂房工程项目。投资形成的国有固定资产由该项目实施主体管理,项目发包产生的收益(253万元)归鸥浦乡怀柔村集体所有。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8日

联系人:张冠鑫   联系电话:0457-351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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