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人民政府使用土地预公告
呼征预公告〔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拟使用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于韩家园林业局韩家园林场、呼玛县交通运输局,面积:0.3294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为现已钉立的界桩以内的土地。
地块2:位于韩家园林业局韩家园林场、呼玛县交通运输局、呼玛县水务局,面积:0.3890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为现已钉立的界桩以内的土地。
地块3:位于韩家园林业局韩家园林场、呼玛县交通运输局,面积:0.5008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为现已钉立的界桩以内的土地。
地块4:位于韩家园林业局韩家园林场、呼玛县交通运输局,面积:0.3419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为现已钉立的界桩以内的土地。
地块5:位于韩家园林业局韩家园林场、呼玛县交通运输局,面积:0.4093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为现已钉立的界桩以内的土地。
二、拟使用土地的目的、用途
拟使用土地用于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S218连兴公路K479+959三号桥等6座桥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呼玛县政府拟于2026年1月20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使用土地涉及的国有单位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使用土地所在的国有单位及黑龙江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1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3日。
特此公告。
呼玛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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