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玛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4年呼玛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4年8月30日在呼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呼玛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本级预算需进行调整。经县政府2024年第一至十一次常务会研究、县委第十六届第五十五次至七十四次常委会通过,编制了2024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请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预算调整整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99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03997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财力性补助2155万元,省地专项6362万元,一般债券收入17443万元,相应增加公共预算支出25831万元,上解支出129万元,调整后收入支出分别是22995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14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442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省专项1040万元,专项债券收入5888万元。按照专项文件要求相应安排支出6928万元,调整后收入支出分别是837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经过此次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均达到收支平衡。
二、按项目区分具体调整情况
(一)预算执行中拟安排项目:根据预算单位的申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需要财政安排资金的项目有10030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新增财力补助2155万元,盘活资金7875万元。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用于新增省地专项资金支出3073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性质及债券)。
(二)预算执行中拟调减项目: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政府过“紧日子”思想,按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4年压减一般性支出措施。拟将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和一般维修费按照10%比例压减,全县各单位经费预算共计压减376万元。因实际需求市政收回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方舱室外绿化硬化工程157万元,农业保险保费县级匹配资金220万元,盘活其他资金2122万元,合计7875万元。
(三)一般债券调整用途事宜:经政府2024年第十一次常务会研究,县委第十六届第七十四次常委会通过,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政债[2023]19号)文件要求,计划将2021年呼玛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即传染病区改扩建项目2363万元结余资金149.172099万元和2021年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565万元结余资金79.161018万元调整为省道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呼嫩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三、增加举借债务情况
(一)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结构和项目安排情况
为了确保县域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我县认真谋划债券需求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2024年我县新增债券共23331万元,预计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245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443万元,分别为呼玛县公路4G覆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80万元、呼玛县呼玛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二期项目2537万元、呼玛县兴华沟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250万元、林业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1776万元、省道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呼嫩界段改扩建工程12000万元;专项债券5888万元,分别为呼玛县呼玛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项目1688万元、专项债券补充基金财力资金4200万元。
(二)债务总体规模结构和风险偿债计划等情况
目前,呼玛县系统内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余额73336.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6759.21万元、预计限额56795.1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6577万元、预计限额17766.49万元。系统内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35万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4629.7万元,债务总规模达78900.91万元。
附件:2024年预算执行中调整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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