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采购供电工程需求公告
一、项目介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及仓储综合配套项目
二、采购内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及仓储综合配套项目供电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80,0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人: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六、采购要求:供应商资格需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期及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的供电工程并提供相关施工材料。服务地点呼玛县。
八、需求公告有效期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
九、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0457-3561069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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