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志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呼人大〔2026〕5号
呼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志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26年4月23日,经呼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王志家同志为呼玛县监委委员;
李岚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白雪、宋悦、吕长壮、李若男、徐荟、单景凤、贺彩、贾冬冬、王培园、李茂雷、蒯铮、邸艳玲等12人为呼玛县人民陪审员。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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