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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 副县长 刘元瑞
领导职务
县委常委 副县长
领导分工
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民族宗教、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林业、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水务等工作。 分管县文旅局(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文物保护中心、文化馆、图书馆、业余体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县应急局(应急综合服务中心、煤矿服务站、地震监测站、专业扑火队)、县林草局(森林消防大队、林木种苗培育中心、林业检查站、林业总站、林业病虫害预防站、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嘎拉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三卡中心林业工作站、兴华中心林业工作站)、三卡林场、嘎拉河林场、十二站林场、金山林场、县水务局(水资源技术中心、水旱灾害防御监测中心、河湖运行保障中心、水利工程建设保障中心)、呼玛县团结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县社科联、县气象局、县水文勘测队、县民宗局、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机动大队、地区森林消防直属二支队、塔河航空护林站、龙江网络呼玛分公司。
领导简历

刘元瑞,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2003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呼玛县委常委、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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