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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呼玛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2-26 来源:呼玛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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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呼玛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文件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规定,国家应急管理部均要求各地市、县区印发各自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呼玛县应急管理局起草制定了《呼玛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当呼玛县发生自然灾害事件时,根据本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本预案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该预案在呼玛县行政区范围内实施,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0年。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

(一)文件重点内容和落实措施要求

《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和附则832节,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确定了“四个坚持”的工作原则。灾害救助应急保障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是调整了灾害救助组织指挥机构。将组织指挥机构由原来的县减灾委员会调整为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明确了县安防委承担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工作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启动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后县安防委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

三是规范了灾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形式。规范了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灾情信息汇总上报的程序和途径、特殊紧急情况下灾情信息报告方式、遇有死亡和失踪人员相关信息确定困难情况采取“先报后核”原则,以及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

四是细化了县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和措施。结合我县情况,在启动程序上,分别明确了一至四级的报请启动程序和决定实施主体。对每级响应都加入了“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和“可启动响应”的表述,更加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的理念和工作的灵活性。在启动措施中,将更多部门纳入应急救助组织体系,充实完善了救助力量,帮助受灾地区尽快转移受灾群众、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全力保障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五是强化了灾害救助的基础保障。明确了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科技等保障措施,规定县级要建立健全与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救灾救助提供坚强保障。

六是设定了实施时间。在附则中,增加了“预案实施时间”条款。《应急预案》制定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预案》,需长期适用。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把《应急预案》有效期设定为10年。

(二)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

应急响应是指根据发生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为最高,启动应急响应后,县安防委组织协调县级层面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乡镇和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成员单位采取系列措施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包括干旱、洪涝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无。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无。

八、文件需要释明的其他内容

无。

九、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呼玛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457-3513119

呼玛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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