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呼玛县2025年拟建设的项目已经通过村级申报,乡级初审,行业部门评审的程序,通过了呼玛县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结余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呼玛县2025年中央、省财政结余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现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57-3561069,联系人王鹏展,邮箱:humaxczxb@123.com
附件:
呼玛县2025年中央、省财政结余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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