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下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精神,下达给我县黑财指农〔2025〕26号省级资金1341万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基础设施项目
1、呼玛镇一村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1万元,建设规模及标准,硬化道路1708平方米,市政标准执行。
2、呼玛镇二村道路硬化及边沟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80万元,建设规模及标准,拆除原破旧道路,新建硬化道路15000平方米,新建边沟(单侧)1900延长米,市政标准执行。
3、呼玛镇三村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34万元,建设规模及标准,硬化道路3公里、路面宽3米,共计9000平方米,市政标准执行。
4、黑山头村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6.36万元,建设规模及标准硬化道路长815米,宽6米,共计4890平方米,市政标准执行。
5、江湾村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81万元,建设规模及标准,硬化道路长1676米,宽4.5米,共计7542平方米,市政标准执行。
6、繁荣村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64.41万元,建设规模及标准,硬化道路长2240米,宽5米,共计11200平方米,市政标准执行。
二、其他项目
1、培训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万元,开展技能培训。
2、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资金40.23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费用。
三、受理部门: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四、监督电话:3519993
五、通讯地址:呼玛县正棋路2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