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呼玛县2024年拟建设的项目已经通过村级申报,乡级初审,行业部门评审的程序,通过了呼玛县2024年中央、省财政结余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呼玛县2024年中央、省财政结余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现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57--3561069,联系人:冉鑫蕾,邮箱:humaxczxb@126.com。
附件:呼玛县2024年中央、省财政结余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呼玛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表
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