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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类分级评价服务询价公告

日期:2026-10-30 10:48 来源: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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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类分级评价工作,我单位拟对本项目分类分级评价技术服务开展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类分级评价服务

服务地点:呼玛县三卡乡、北疆乡、兴华乡

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15万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项目评价成果通过复核为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指南要求。

二、服务内容

在项目初步验收阶段同步开展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工作,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评价。数据采集阶段,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测量、遥感图像测量、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和取样检验等方式,获取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采用估值法时,严格控制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

(2)整理留存佐证材料,保证评价指标基础数据有据可查、可溯源,评价流程合规、数据真实准确。

(3)编制并提交评价成果,以项目为单位出具评价报告、数据表及空间数据,提交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并按照复核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成果。

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含外业踏勘、航测取样、资料收集、报告编制、成果修改、配合复核、资料归档、人工、设备、税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

服务商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测绘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人员、设备、技术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返聘证明。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对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及财务良好承诺。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报价;单位负责人相同、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询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四、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文件包含:报价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及社保证明、财务材料、信用查询截图等,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方式:18845707679@163.com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不再受理。

五、评审方式

本次询价在满足服务要求、资质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中,综合服务方案、报价、业绩等情况择优确定成交服务商。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为一次性报价,成交后合同总价固定不变。

付款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采购人: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人:季家旭

联系电话:18845707679

日期:2026年10月30日

终审:孙凯

复审:伊海龙

初审:季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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