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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日期:2026-10-16 16:48 来源: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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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民主监督,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求,由黑龙江德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既有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已竣工,并向我局提供竣工工程验收报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上公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的照片,现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返款。公示期满后,未收到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局将向申请单位全额返还。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1月15日

联系人:王鑫博     宋佳霖

联系电话:0457-3561019

终审:邵平

复审:高壮利

初审:任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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