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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下资源采集及防火管理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6-07-27 15:09 来源:呼玛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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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辖区森林生态资源,规范林下资源采集秩序,筑牢森林安全防火防线,防范化解林区各类安全风险,杜绝破坏性采集、违规用火等行为发生,进一步规范采集行为,现就加强辖区林下资源采集及森林防火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林下资源采集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一)明确采集管控区域。严格划分禁采区与可采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重点生态区域,全年严禁任何形式的林下资源采集活动。可采区域严格按照划定范围执行,严禁越界、跨区域违规采集。

(二)规范采集准入管理。所有入山采集人员仅限辖区本地职工、常住居民,实行实名登记、持证入山制度。采集人员需提前到所属林场、管护站报备,接受安全教育、森林防火专项培训,办理入山采集证、防火准入证明后方可入山作业。管护站做好入山采集人员登记,如实登记车型、牌照、人数,严禁外来无关人员、无证人员私自入山采集,严禁个人擅自组织人员集中进山采集

(三)严格规范采集行为。坚持“保护优先、限量有序、可持续利用”原则,严禁掠夺性、破坏性采集。采集禁止砍伐林木、折损树枝、刨挖树根、破坏植被根系,禁止使用大型机械、破坏性工具采集。严禁非法采集、收购、运输、加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四)严控林下采集时段。严格遵守林区作业管控规定,恶劣天气、高火险天气、防火关键时段全面暂停一切林下采集。采集人员入山、出山必须全程登记,严禁夜间进山、严禁在林区留宿过夜。

(五)严格安全管理采集。各林场、各管护站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提醒入山采集人员注意避免与大型野生动物发生冲突,入山采集人员要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出现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危险违法违规行为。

严控舆情与环保约束采集期间,禁止网络随意传播林区采集影像,避免不实舆情,防止泄露林区管护点位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地理信息;采集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须全部自行带出林区,严禁随意丢弃、掩埋,避免造成林区生态环境污染。

二、从严落实森林防火规定,筑牢森林安全防线

辖区内全部林地、林区道路及林间空地全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野外吸烟、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焚烧各类杂物,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入山采集人员严格落实“不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用火、不留火险隐患”要求,主动配合防火检查,遵守林区防火管理规定。凡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情、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全民共治

为全面筑牢森林生态保护和防火安全屏障,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林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无证入山、违规采集、破坏植被、野外用火、偷运倒卖野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随时举报。监管部门对举报线索逐一核查、从严处置,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

举报电话:

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呼玛县林业和草原局:0457-3507002;

韩家园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0457-3534285;

特此公告。

呼玛县林业和草原局        韩家园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

2026年722                 2026年722日     

终审:邵平

复审:孙磊

初审: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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