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报价,为该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呼玛县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为300万元。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报价,为该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范围和内容:呼玛县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三、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招标结束。
四、报价方式: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为基准费用,以基准费用为基数进行折扣报价。
五、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的能力水平;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中标条件:满足资格条件且报价最低的招标代理机构。
七、报价文件格式:本项目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八、报价书提交的时间及地点:所有参与报价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应2026年7月17日16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报价书(一式三份)邮寄至:呼玛县畜牧服务心。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玛县畜牧服务中心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3845730318
电子邮箱:hmxmju35134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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