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呼玛县长征街道城南废弃加油站房屋及附属设施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在呼玛县人民政府公示栏和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呼玛县长征街道城南废弃加油站房屋及附属设施征收补偿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经工作人员梳理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因未征求到意见,现对《呼玛县长征街道城南废弃加油站房屋及附属设施征收补偿方案》不再进行修改。
特此公告。
呼玛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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