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呼玛县2026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6-07-02 09:41 来源:呼玛县教育局
【字体: 【打印文本】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辅选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县于202671日组织召开了中小学教辅材料学科组初评会和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评议工作会议。会议由县教育局组织,县中小学学科评议组(14个学科组)进行初评汇报,县教辅选用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审议表决,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经学科组初评、评选委员会现场审议并全票通过,现将我县2026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672日至202678日(共5个工作日)。

征订原则: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征订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选用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联系电话:0457-3519505

电子邮箱:shijingbeijiang@163.com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教育局将正式发文公布推荐目录,并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征订工作。

特此公示


呼玛县教育局

202672

终审:许文强

复审:陈君国

初审:史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扫一扫·打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