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呼玛县高级中学拟于近期开展高一、高二、高三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分别通告如下:
一、选用年级及科目
年级:高一、高二、高三
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
二、选用范围
列入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辅材料目录》中的教辅材料版本。
三、材料申报要求
有意参选的各出版单位须同时报送电子资料及实体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学校选用三个年级的省教育厅下发的目录内的教辅材料,请勿报送无关材料。
2.电子资料:须填写《呼玛县高级中学2026年秋季开学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盖章签字扫描件于6月8日16:00前报送至邮箱:hmxgjzxjwc@163.com
3.《呼玛县高级中学2026年秋季开学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盖章签字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2);教辅材料送审申请、后续服务方案及承诺书(见附件3)各一份。
4.白皮样书:样书内容应当与审定通过的材料内容一致,白皮封面上应有种类、使用年级等重要信息(见附件4)。
四、报送材料方式
1.直接送达。由出版社单位派人将相关材料送到呼玛县高级中学致远楼警务室。
联系人:王晓军
联系电话:13845780857
送达时间:8:30-11:0014:00-16:30
2.邮寄送达。由出版社单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呼玛县高级中学致远楼警务室。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县高级中学
联系人:王晓军
联系电话:13845780857
并在邮寄当日以电话形式告知联系人寄件情况。
截止日期:6月8日16: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教辅材料选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与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选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干预教辅材料选用过程和结果,违者依据相关规定查处。
3.提交教辅材料未按公告要求的、不齐全的或逾期寄(送)到的,均不予受理。
4.报送样书仅用于三个年级的教辅材料选用,用后封存,不予退还。
附件2:呼玛县高级中学2026年秋季开学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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