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政函〔2026〕44号
呼玛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呼玛县长征街道城南废弃
加油站房屋及附属设施征收补偿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呼玛县长征街道城南废弃加油站房屋及附属设施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在呼玛县政府门前公示栏和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止。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939364218@qq.com邮箱。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通过现场方式反映意见,现场接待地点: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局202室。
对《方案》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如实告知真实名称、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接待人:王雪松,联系电话:15304573457。
特此通告。
附件:呼玛县长征街道城南废弃加油站房屋及附属设施征收补偿方案
呼玛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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