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纵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农资经营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全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一、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呼玛县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种植养殖、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等环节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
1.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限用农兽药的行为;
2.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违规使用违禁保鲜剂、防腐剂、生长调节剂的行为;
3.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农资产品,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行为;
4.畜禽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违规处置、销售病死畜禽的行为;
5.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行为;
6.其他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投入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457-3513772
2.受理单位:呼玛县农业农村局
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三、举报相关要求
1.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详实具体,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违法违规具体事实、相关证据等信息,便于核查处置。
2.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恶意举报,对于恶意举报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其他说明
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我局将及时核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线索,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特此公告。
呼玛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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