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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期:2026-01-21 15:21 来源:呼玛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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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我县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二项问题整改。向地区林草局、地区公安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地区林草局、地区公安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开展了验收,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2年松岭林业局那源林场违法开垦种参,毁坏林地13公顷,至今尚未完成整改。呼玛县卡林场2017年发生的违法开垦案件虽移交相关部门查处,目前涉案13.6公顷林地仍被耕种。

二、整改目标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案件,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要求,恢复耕种或还林。

三、整改措施

1、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执法人员开展自学,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2、印发《呼玛县林草行业监督履职联动机制》,加强“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协作机制。通过“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联动机制,对破坏林草资源的案件从快从重查处,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

3、为深化法治宣传和警示作用,利用爱鸟周,湿地保护月,林草资源保护宣传等节点,进行普法宣传,旨在提高林区居民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林草资源的氛围。

4、印发《呼玛县林长+企业林长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确保全县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向各林场下发工作提示函,增强各林场管护资源意识,强化巡查力度,对破坏林草资源情况起到极大震慑作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通过向林场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各林场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政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

2、开展林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升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思想意识,营造保护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呼玛县“森林铁拳”2025联合行动,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先后召开四次“呼玛县2025年森林铁拳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力度。先后两次深入各乡镇、林场开展“森林铁拳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

4、属地林场依法收回毁林开垦案件地块。

五、验收审核情况:验收单位同意该问题整改通过销号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6121日至2026130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7—6101709

九、受理地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呼玛县委、呼玛县人民政府

202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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