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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幸福餐厅公建民营运营主体招募公告

日期:2025-12-02 16:30 来源:呼玛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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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推进我县助老餐厅建设运营工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群体助餐服务需求,现通过公建民营模式公开招募运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呼玛县呼玛镇助老餐厅呼玛县幸福餐厅公建民营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点:呼玛长治街房产住宅楼北侧自东向西3号商服(原房产闲置用房),建筑面积166.96平方米,已完成室内装修、餐具、厨具等基础设施。

(三)服务范围:面向呼玛县呼玛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每日提供午餐一次一荤两素加主食)。服务时段11:00-13:00(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四)收费标准:呼玛县户籍的低保、特困家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餐4元;60-79周岁老年人每餐6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餐5元;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就餐。

(五)合作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可根据运营考核结果续约。

二、招募条件

(一)主体资质:在呼玛县登记并且在呼玛县内实际运营的餐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服务投诉及违法违规记录。

(二)运营经验:具备至少3年餐饮相关服务经验,提供举办大型餐饮活动运营案例(如合作协议、服务成效证明等)。

(三)人员配置:拥有专业化的餐饮服务队伍,持健康证的服务人员。

(四)运营能力:能够制定符合老年人饮食特点的适老化餐品方案(如低盐、低糖、软烂餐品),具备餐食配送能力拥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就餐人身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服务质量管控体系。

(五)社会责任感:认同助老服务公益属性,承诺严格执行政府核定的助老餐价格标准(如低保、特困老人优惠政策),接受政府部门及社会监督。

加分条件

1.运营主体具备20人及以上团队。

2.有过慈善捐赠行为。

3.具有限额以上的餐饮业主体资格。

三、政府支持政策

(一)场地支持:无偿提供已改造完成的运营场地及基础设备,在合作期内免缴场地租、取暖费、物业费、网络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由运营主体承担。

(二)运营补贴:根据老年人在刷脸机刷脸数量,给予每人2元补贴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运营方案(含餐品设计、人员配置、服务流程、举办大型餐饮活动运营案例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身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

)服务承诺书(明确遵守助老服务要求、接受监管考核等内容)。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51232025125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呼玛县民政局一楼大厅(地址:正棋274号,联系电话:3510192

)公示与签约:在呼玛县政府官网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与过程中的各项费用

)招募单位对本次招募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如有疑问可联系咨询。

呼玛县民政局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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