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现将拟确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长征街至曙光街排水防涝三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结果进行公示:
拟确定大兴安岭勘察设计院为我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长征街至曙光街排水防涝三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8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拟确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各种形式向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457-3517110。
呼玛县市政建设服中心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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