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18号)、《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43号)等规定,现将呼玛县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我单位13.22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9.2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4.02万元。
本年度支出11.02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支出8.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支出3.02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单位9.20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类、老年人福利类和残疾人福利类等方面,具体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
黑财指(社)〔2024〕114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本年度优先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此项资金未使用,结转至2025年度。
黑财指(社)〔2023〕114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上年度结转项目,结转金额2.20万元,主要用于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2024年度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向2名符合条件儿童发放补助,本年度实际支出2.00万元,年底县财政收回0.2万元。
2.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黑财指(社)〔2024〕331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第一批)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老年人能力评估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失能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2024年度按计划为50位失能老年人开展生活能力评估,从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生活状况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据国家标准要求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本年度实际支出1.00万元。
3.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黑财指(社)〔2024〕114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截止末期评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服务总人次1854人次,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咨询30人次;服务期间入户走访30人次;接受康复服务的服务对象14人;服务对象接受服药训练122人次。本年度实际支出5.00万元。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老年助餐经费
黑财指(社)〔2024〕347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中安排老年助餐经费4.0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度为我县三卡乡助老餐厅购置桌椅、冰箱等设备物资,有效保障其正常运营,本年度实际支出3.02万元。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安排我单位省级彩票公益金预算9.83万元。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3.09万元,上年结转孤儿基本生活费6.74万元。
本年度支出9.83万元,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支出3.09万元,上年结转孤儿基本生活费支出6.74万元。
(一)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
黑财指(社)〔2024〕333号省级财政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中安排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资金3.09万元,用于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2024年度共向我县4家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本年度支出3.09万元。
(二)孤儿基本生活费
黑财指(社)〔2023〕414号孤儿基本生活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结转金额6.74万元,用于向我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2024年度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向7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保障和改善其生活水平。本年度支出6.74万元。
本年度共收到中央、省级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23.05万元,全年支出20.85万元,结转下年2.00万元,年底县财政收回0.2万元。以上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特此公告,请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