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75.8亩耕地进行公开招租。为确保招租过程公平、公正和透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范围及土地用途
1.土地位置及面积:呼玛镇经开区东南860米,长虹路东侧,总面积75.8亩,地块为一整块。
2.土地用途:仅限于马铃薯种植
3.出租方式:地块整体出租
4.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12月1日。
5.租金底价:每年35399元
二、招租资格及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作社。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履行租赁合同。
3.遵守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4.有马铃薯种植经验的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优先。
三、报名须知
1.申请报名:凡有意参与租赁的个人或单位,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向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个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8:30至2025年5月16日17:00。
3.报名地点: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呼玛县正棋路109号2楼216室。
4.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者,可填写《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75.8亩耕地招租报价表》(见附件),用档案袋等手段自行封存后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上交至报名地点。
四、注意事项
1.评估费用:该地块6000元评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除支付土地租赁费用外,需额外向该地块评估公司支付评估费用。通过竞价确认后的出价方需向评估公司缴纳完毕评估费用后,方可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相关租赁协议。
2.地块勘察: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联系我单位进行地块勘察。未看现场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确认成交:竞标人提前封存报价单,报名结束后统一拆封,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承租人。
4.签订合同:中标者与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年度提前缴纳租金,先缴后用。
5.租赁期内,所有惠农补贴(包括耕地地力等)均归承租方享有,租赁土地上水电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6.租赁结束后,租赁方需恢复耕地至租赁时原貌。
7.最终解释权归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所有。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直接联系:04573514169。
呼玛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