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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住建局关于开展房屋使用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征集的公告

日期:2025-05-08 02:07 来源: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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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呼玛县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治理突出问题,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房屋使用安全隐患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房屋:

1.自建房:特别是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的自建房,重点关注用于经营性活动(如餐饮、民宿、商业店铺等)的自建房。

2.老旧房屋: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养失修严重的房屋,尤其是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房屋。

3.改建、扩建、改变用途房屋: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进行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房屋。

4.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如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

二、隐患情形

1.结构安全隐患:房屋主体结构(如梁、柱、板、承重墙等)出现明显裂缝、变形、倾斜、腐蚀、破损等情况;地基出现沉降、塌陷;屋面出现渗漏、塌陷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

2.使用安全隐患:房屋内存在违规搭建、加层、分隔等行为;擅自拆除、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在房屋周边进行深基坑开挖、地下工程施工等可能影响房屋基础稳定的活动;房屋用于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存在安全隐患。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四、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0457-3500216

2.邮箱举报:hmjsj2006@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房屋安全隐患举报”,并在邮件内容中详细说明房屋地址、隐患情况、举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现场举报:可前往呼玛县住建局301室,进行现场举报,举报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五、线索要求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包括房屋地址、隐患描述、发现时间等详细信息,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2.举报人应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的问题线索应是尚未被相关部门掌握或正在处理中的,对于已处理完毕或重复举报的线索,将不再重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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