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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至2024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公示

日期:2025-03-26 09:45 来源:呼玛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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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部署,202412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对2021年至2024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县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地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全力有效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县2025225组织召开2021年至2024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专门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副县长任组长,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问题整改负总责,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组成,加强协调督办,有力有效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为有效推进审计整改,我县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任务清单,按项逐条落实了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三)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全程问效。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县深入剖析根源,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加强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层面查找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与促进改革。同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严格的考核问效机制,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审计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5313审计反馈的6个问题,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6通过整改审计问题共纠正问题金额6690元,建章立制3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按照《黑龙江省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教育部门应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截至审计时,呼玛县教育局未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也未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呼玛县教育局于2025年2月28日制发《关于成立呼玛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的通知》,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副局长担任,具体工作安排相关股室人员兼任,负责营养餐的出入库管理、数据统计、系统维护、招标采购、食品安全、资金结算及管理等工作。

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228

2.关于按照《黑龙江省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23〕53号)文件要求,县级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推进会议,截至审计时,呼玛县2024年只召开了两次营养餐工作联席推进会议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呼玛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12对《呼玛县营养改善计划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2025年3月3日,由政府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呼玛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5年第一次营养餐工作联席会议。后续将严格依据新修订的制度要求,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按时、依规召开联席会议。

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312

3.关于2021年至2023年,呼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学生营养餐食品质量安全开展检测和抽查工作,增加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呼玛县人民政府2025年312日重新修订了《呼玛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方案中重新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呼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4年12月24日对呼玛县第一小学营养餐食品质量进行抽检。抽检样品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今后将严格依照实施方案履行职责,定期开展检测和抽查工作,保障营养餐食品质量安全。

整改完成时间:2025312

4.关于2024年10月21日起,呼玛县三卡乡中心校部分学生营养餐供应模式由课间加餐转变为食堂供应模式。截至11月30日选择食堂供餐学生为51人,应享受营养膳食补助资金6690元。截至审计时,呼玛县教育局未按规定将上述资金6690元拨付给呼玛县三卡乡中心校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呼玛县教育局、呼玛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12月25日从呼玛县招生考试院账户调整营养膳食补助资金6690元拨付到呼玛县三卡乡中心校账户。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切实加强县内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

整改完成时间:2025228

5.关于2023年3月27日,呼玛县教育局与黑龙江优贝安嘉乳业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乡镇义务学校每两周配送一次营养餐食品,审计发现,中标企业针对乡镇三所义务学校实际每月配送一次营养餐食品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2024年9月至12月,呼玛县教育局已督促黑龙江优贝安嘉乳业有限公司按合同每两周给呼玛县乡镇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配送营养餐食品。后续,呼玛县教育局将认真履行相关规定,持续督促中标企业严格依照采购合同约定配送,确保学生营养餐稳定供应。

整改完成时间:2025228

6.关于呼玛县教育局2022年9月12日发布营养餐采购公告,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意向公开;2023年11月22日发布采购意向,2023年12月11日发布营养餐采购公告,意向公开时间不足30天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措施:呼玛县教育局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采购意向和公告。2024年2月19日发布采购意向至2024年3月25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7月12日发布采购意向至2024年8月13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1月26日发布采购意向至2025年2月28日发布采购公告均够30天。今后呼玛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文件进行营养餐采购。

整改完成时间:2025228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监督明确县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逐级负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推动整改工作高效开展。

(二)深化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每季度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复查已整改问题。针对整改后出现的反复问题或新问题,组建专项工作小组深入分析,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间,确保问题不遗留、不复发,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稳定实施。

(三)健全长效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食材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同时,搭建信息化监督平台,畅通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渠道,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迅速核实处理,形成全方位监督闭环,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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