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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报告

日期:2025-01-22 09:14 来源:呼玛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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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呈20256号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审计局关于呼玛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大署审调报〔202410号)及相关审计文件要求,呼玛县人民政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及时按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问题整改具体情况

(一)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金山乡人民政府实施的翻身屯村民宿建设产业项目,利用金山乡闲置的翻身屯村小学教育用房改造金山乡翻身屯村民宿。2023年9月,项目竣工验收,新增资产649988.64元已入账。经审计核实,截至审计日,利用闲置的翻身屯村小学教育用房资产13212.50元(折旧后)未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固定资产价值,导致账实不符。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60日内

4.整改状态:金山乡人民政府对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及时整改入账,已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资产使用用途变更程序向县财政局申请将翻身屯村小学教育用房改为一般用房。二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将翻身屯小学教育用房账面剩余价值(13212.50元)并入现在用房-翻身屯民宿固定资产(649988.64元)当中,总计资产为663201.14元,保证了资产的完整性,问题已整改。

(二)关于移交资产未纳入村固定资产账内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6月,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的兴安杜鹃代育代繁产业项目,购买20栋大棚价值391000元,于2023年10月移交至韩家园镇大砬子村村委会。截至审计日,韩家园镇大砬子村村委会未纳入村固定资产账内管理。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60日内

4.整改状态:韩家园镇大砬子村对移交资产未纳入村固定资产账内管理问题,及时整改,将移交资产纳入村固定资产账内管理,于2025年1月1日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2025年1月1日,韩家园镇大砬子村已将兴安杜鹃代育代繁产业项目纳入村固定资产账内管理,问题已整改。

(三)关于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4月,金山乡人民政府实施的金山乡翻身屯村民宿建设项目,投资649988.64元,项目于2023年9月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超过法定期限10个月,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2023年7月,金山乡人民政府实施的金山乡翻身屯村道路硬化项目,投资850000元,项目于2023年8月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超过法定期限11个月,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60日内

4.整改状态:金山乡人民政府对应编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及时整改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已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对金山乡翻身屯村民宿建设项目和金山乡翻身屯村道路硬化项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已整改。

(四)关于多结算铁艺围栏工程价款2474.25元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3月,呼玛县水务局实施的白银纳乡更新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原设计铁艺围栏70.72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106.10元),结算金额7503.39元。经现场核实发现,施工单位黑龙江省首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呼玛分公司未按设计施工,铁艺围栏47.40平方米,应结算金额5029.14元,少施工23.32平方米,呼玛县水务局多结算工程价款2474.25元。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60日内

4.整改状态:呼玛县水务局对多结算铁艺围栏工程价款2474.25元问题,及时整改上缴多结算工程价款,于2024年12月5日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2024年12月5日,呼玛县水务局已将多结算工程款2474.25元收回并上缴呼玛县财政局,问题已整改。

(五)关于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办理备案手续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的呼玛县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及仓储综合配套项目总投资4387767.07元,已于2023年12月18日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未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60日内

4.整改状态: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办理备案手续问题,积极与县住建局沟通,按照县住建局要求,完善相关内业材料,办理备案手续,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备案手续,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于2024年12月26日,已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完呼玛县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及仓储综合配套项目备案手续,问题已整改。

(六)关于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6月,呼玛县人民政府批复确定呼玛县农特产品市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内容是用于销售农村特色产品,收益对象为三卡乡宽河村和三卡村。经审计核实,2023年11月,三卡乡宽河村和三卡村未经呼玛县政府审批,自行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将农特产品市场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发包给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呼玛县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承包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2024年8月宽河村获得租金收益63200元、三卡村获得租金收益46800元)。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60日内

4.整改状态:三卡乡宽河村和三卡村村委会已及时发布租赁公告,将农特市场对外出租,截止2025年1月21日有1家企业报名承租,已完成整改。

5.整改情况:三卡乡宽河村和三卡村村委会接到整改方案后,立即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公开发布对外租赁公告,将农特市场对外出租,并在公告中写清承租方不得改变农特产品市场原有用途,截止2025年1月21日有1家企业报名承租。

(七)关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水务局实施的呼玛县白银纳更新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合同价款1755889.19元,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不拨付预付款,实际呼玛县水务局于2023年4月支付预付款351177元;监理合同价款45000元,监理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完成付款75%,工程验收完成付款25%,实际呼玛县水务局于2023年9月一次性支付监理费45000元。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和监理费。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60日内

4.整改状态:呼玛县水务局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务局合同管理制度,开展管理制度培训提升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2024年12月10日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2024年12月10日,县水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合同管理制度培训,提升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优化工程款支付流程,明确支付比例、时机和条件,确保支付环节合规、透明。

(八)关于收益分配方案未经村内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镇人民政府实施的一村醋制品加工项目,2023年9月设备验收合格移交呼玛镇一村管理,2024年1月,呼玛镇一村村委会经营收益80000元。只召开村委会研究收益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召开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收益分配方案。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60日内

4.整改状态:呼玛镇人民政府对于收益分配方案未经村内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问题,呼玛镇一村收到审计的征求意见稿后,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立即开展股东代表大会讨论收益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1月25日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2024年11月25日,呼玛镇一村召开股东(股东代表)大会通报醋制品加工项目收益分配方案,问题已整改。

(九)关于多结算工程价款4417.77元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实施的呼玛县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及仓储综合配套项目工程结算金额为4387767.07元,工程款已全部结算完毕。经现场核实发现,黑龙江省筑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环节中,未按照合同规定安装12口安防交换机3台,涉及金额4417.77元,导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多结算工程价款4417.77元。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4.整改状态: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多结算工程价款4417.77元问题,及时沟通联系黑龙江省筑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0日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2024年11月10日,黑龙江省筑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购置12口安防交换机3台金额4417.77元,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了安装,问题已整改。

(十)关于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1000元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度呼玛县韩家园镇外出务工及村内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中,将已死亡村内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纳入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范围1000元。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4.整改状态:韩家园镇人民政府对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1000元问题,及时整改,于2024年10月29日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2024年10月29日,韩家园镇人民政府将多发放公益岗补助1000元收回并上缴呼玛县财政局,问题已整改。

(十一)关于收益分配方案未经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实施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呼玛县水飞蓟精炼油加工产业项目和一村醋制品加工产业项目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未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进行审批而实施。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4.整改状态:呼玛镇人民政府对收益分配方案未经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实施问题,及时整改,将2个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上报县经管站批准,于2024年11月8日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2024年11月8日,呼玛镇人民政府将2个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上报县经管站批准,问题已整改。

(十二)关于应缴未缴印花税1444.20元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描述:2023年,呼玛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呼玛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实施的兴安杜鹃代育代繁等5个产业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部分资产转让合同总价款6427988.64元,截至审计日,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1444.20元。

2.整改类型:立行立改

3.整改时限:审计期间已整改

4.整改状态:呼玛县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对应缴未缴印花税1444.20元问题,及时整改,对应缴未缴印花税及时进行补缴,于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整改完成。

5.整改情况: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呼玛县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对应缴未缴印花税1444.20元进行了补缴,问题已整改。

二、建议采纳情况

(一)建议呼玛县人民政府加强对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管理。呼玛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均已采纳审计建议,我县积极认领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制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不留盲区

(二)建议呼玛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呼玛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均已采纳审计建议,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对标对表梳理审计相关材料,及时上报问题整改报告,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及时将审计问题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严格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审计局的部署和要求,逐条对照审计报告意见要求,抓好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问题销号清零,绝不遗漏。

(二)坚持督查督导,全面加强整改力度。以此次审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项目管理督查工作,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强化监管,确保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安全、规范使用,项目有效实施、建设、运行,持续巩固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成效,巩固好审计调查成果。

(三)坚持改进作风,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坚决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作风整顿,从严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将问题整改工作做到实处,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确保我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靠。

呼玛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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