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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24-12-27 10:55 来源:呼玛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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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做法及成效

2024830日,呼玛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有关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412月,《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36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5个问题,已到整改期未完成整改3个问题,整改率99.18%,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342个,已完成整改342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6个,其余3个已到整改期限未完成整改,正在持续推进;各单位共查出问题金额13500万元,完成整改问题金额13318万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8项,落实审计建议126条。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全程。坚持把审计整改工作见实效这条主线贯穿审计整改工作全过程,将《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368个问题全部纳入台账式管理。形成“审计一整改一规范一提高”的闭环管理模式,审计期间能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有速度,2023年审计期间完成整改问题17个,涉及整改金额98.78万元。促进各整改责任单位担负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到事、到时,短期能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立行立改;需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制定分阶段整改工作方案,跟踪问效;需持续整改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弥补体制机制短板漏洞,做到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二)加大审计整改落实力度,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县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部署,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对标核实、对账销号、见底清零。审计机关加强与人大等监督部门的协同贯通,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各单位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治理效能。

(三)强化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审计局督促指导各整改责任单位做好整改,对整改情况实行挂账销号、动态跟踪管理,对整改的问题及时“回头看”,促进各整改责任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加大审计整改及审计移送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同向发力,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着力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四)提高整改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通过采取电话督办、座谈了解、现场核实、动态跟踪整改进度、明确整改时限等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物,做到重点突出、精准施策,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的工作闭环,有效发挥“审计一个、规范一片”作用,将审计成效切实转化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五)加强部门联动凝合力。2023年,县审计局在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情况下,统筹人员安排,在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的同时,全力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先后抽调2人次参加省巡视工作、5人次参加省、地区审计组工作、2人次参加地委巡察工作、1人次参加审计署审计项目,1人次参加桃源峰水库临时监管工作,1人次参加县委巡察工作、1人次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派出1人次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全县中小学教育整顿工作,全年移送处理事项9件。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70.21万元问题。二是以拨代支虚列支出235.62万元问题三是未及时分解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323万元问题。四是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使用资金4.23万元问题。五是占用经费等资金代缴应收未收的出租汽车油价补贴1.46万元。通过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分解下达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等方式以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集采目录内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通过推进对公务卡结算政策、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纳入呼玛县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事项使用公务卡,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保障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做到集采目录内项目应采尽采的方式以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未经审批出租场地问题。通过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国有资产出租报批手续的方式已完成整改。

(二)部门预执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4个,发现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预算编制未全部细化到类、款、项,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预算会计未进行核算等4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2.88万元。通过审计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职责履行及政策执行情况,揭示部门预算管理与执行的主要问题,分析预算执行的效果效率,推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增强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进一步促进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式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20个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揭示财政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资、重大决策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合理、准确界定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查出问题应负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动部门事业科学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财务管理方面。发现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等24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244.28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金额181.94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金额4.9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08万元,其他问题金额56.36万元。通过调账处理、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等方式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

2.建设项目方面。对部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期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多计工程款、工程项目竣工后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和未按照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等12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25.78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金额12.28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金额0.07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0.94万元,其他问题金额12.49万元。通过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等方式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

3.相关制度执行方面。发现存在公出人员住宿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差旅费政策执行不到位等14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0.46元。通过整章建制、加强学习等方式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

4.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未及时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公共基础设施拆除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等22问题,查出问题金400.49万元,主要包括:应调账处理金额366.28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金额0.2万元,其他问题金额34.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未及时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公共基础设施拆除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3个问题共涉及金额182万元,均已到整改期限未完成整改。

(四)国有企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开展1个国有企业审计,通过审计揭示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企业财务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客观反映资产负债状况及运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现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原始凭证不合规2个问题。通过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等方式已完成整改。

(五)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开展42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审计揭示投资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改善政府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方面。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支付工程价款等45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724.67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资金718.03万元,应缴纳的其他资金6.64万元。

2.相关制度执行方面发现存在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43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0.35万元,其中: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金额0.3万元,应缴纳的其他资金0.04万元,其他问题金额0.01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发现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地方自筹资金未及时到位、从其他项目调剂资金、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等33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813.46万元,其中: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金额80.6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23.04万元,其他问题金额409.8万元。

4.建设项目未按要求执行方面。发现存在部分工程项目相关手续、程序办理不及时、中介机构在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过程中未履行应尽义务,无法提供成果资料、工程内业资料不健全、未按规定使用国投(车购税)项目资金、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等94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7.73万元。

通过据实结算工程款项、整章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升项目质量管理、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等方式以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开展1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发现内业资料中部分时段无林长巡查记录、巡查次数不达标2个问题。通过强化学习“林长制”工作制度等方式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

(七)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开展2专项资金审计,通过审计揭示资金的决策、资金使用、管理效益等情况,促进医疗救助资金效益和效果最大化,实现财政资源的合法、公平、高效配置,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发现存在2022年度未完成培训计划,导致人员工资超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规模化种植补贴项目申请资料标准不统一、申报资料不规范,受理与审核的部门或单位工作不到位等28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10.54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金额)。通过加强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使资金归还原渠道,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

(八)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开展4个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揭示资金的决策、资金使用、管理效益等情况,促进医疗救助资金效益和效果最大化,实现财政资源的合法、公平、高效配置,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发现存在未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预算编制不细化,导致人员工资超预算、单位加油台账出车记录不完整、未设立工作补贴支出明细账等41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20.27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资金2.38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0.46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金额2.15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5.28万元。通过加强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使资金归还原渠道,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突出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各单位均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整改,但有部分问题,因固定资产未能履行报废手续仍未能完成整改。

下一步,针对已到整改期限未完成问题,重点关注: 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对分阶段整改类的问题,科学制订整改计划,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对持续整改类的问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持续推进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会商等方式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三是审计整改关口前移,推动边审边改、边审边建、边审边促,督促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全力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效。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审计局将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做好整改,对整改情况实行挂账销号、动态跟踪管理,对整改的问题及时“回头看”,促进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加大审计整改及审计移送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同向发力,着力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五是制定约谈办法,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向审计机关反馈整改情况不实的,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六是完善体制机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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