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现将拟确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新华路两侧人行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公示:
拟确定甘肃浦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新华路两侧人行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宜。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6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拟确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各种形式向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457-8916988。
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现将拟确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新华路两侧人行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公示:
拟确定甘肃浦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新华路两侧人行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宜。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6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拟确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各种形式向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457-891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