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21年12月8日,经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魏咏涛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远海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延松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苏晓丹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平同志为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克林同志为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原晓明同志为呼玛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依法接受:
李敬峰同志辞去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孙志勇同志辞去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依法免去:
于平同志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遇桂华同志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克林同志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泓岩同志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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