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21年9月17日,经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马志芬同志为呼玛县统计局局长;
于长林同志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唐春燕同志为呼玛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徐海田同志为呼玛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依法接受:
王建华同志辞去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依法免去:
于长林同志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闫淑贤同志呼玛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志芬同志呼玛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唐春燕同志呼玛县统计局局长;
张新战同志呼玛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蒯正权同志呼玛县民政局局长;
原晓明同志呼玛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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