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21年8月16日,经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荆国英同志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巨财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龙飞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依法免去:
尤本江同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