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20年11月9日,经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孙志勇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宝成同志为呼玛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江同志为呼玛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依法免去:
齐连军同志呼玛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张润清同志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勾铁军同志呼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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