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政办规〔2020〕9号
呼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呼玛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场,县直、中省直各单位:
按照行署办《关于印发兴安岭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4部应急预案的通知》(署办规〔2020〕1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呼玛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呼玛县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呼玛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现将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解读地址链接:http://www.huma.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f9134e67f8b9a4b70a5ea19.html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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