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全国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工作大纲》等相关规定,现将《呼玛县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4)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呼玛县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4)
规划编制单位:呼玛县水务局
规划范围:呼玛县河道采砂规划共包括葛拉曼河、古龙干河、呼玛河、湖通河、宽河、倭勒根河、羊角河七条河流。
规划期: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为2019-2024年。
规划任务:结合“一河一策”要求,编制河流采砂管理规划。
规划概要:根据各河道的演变情况、演变趋势,充分考虑保障防洪安全、保障沿江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提出规划期内河段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规划,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及分配规划。
(二)规划编制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玛县水务局
联系人:韩洪斌
联系电话:13845740558
邮箱:hmswj@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化地质矿山总局黑龙江地质勘查院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3945174363
邮箱:qinbo12335@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通过拨打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意见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规划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呼玛县水务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