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20年6月3日,经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庄永彬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勇同志为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农业林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魏萍同志为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农业林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依法免去:
吴军同志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胜利同志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农业林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勇同志呼玛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秀芬同志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农业林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依法接受:
杨胜利同志辞去呼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徐延彬同志辞去呼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呼玛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刘勇同志辞去呼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