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韩家园镇2020年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需求公告
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财政资金投资合作社获取收益项目。
通过磋商性谈判,择优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将中央资金75.55万元和省资金120万元投资到合作社,接受投资的合作社用这笔资金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每年返还给投资方不低于投资额6%(含6%)的收益,按照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收益资金分配给各乡镇的项目受益村委会。合同期限为5年,5年后返还所有本金。为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接受投资的合作社以等值的固定资产或土地为抵押,合作社无能力偿还本金和支付收益时,投资方可以用抵押的固定资产或土地进行发包从而获取收益,直至收回全部资金和计划收益为止,或通过其他处置抵押物的方式收回投入的扶贫资金。
2、投资内容:以现金投资方式进行投资
3、投资预算: 中央资金75.55万元、省级资金120万元
4、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
5、投资人:呼玛县韩家园镇人民政府
6、投资范围:在呼玛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7、拟参与接受投资的合作社应具备的条件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理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业绩证明
(4)合作社耕地明细及固定资产明细
(5)合作社建账监督证明及备案证明
(6)信誉证明
(7)参与项目承诺书
(8)公益活动证明材料
(9)获奖、荣誉证明(做为参考)
(10)作为抵押物土地证原件(签合同时交由投资方抵押),所有共有人同意签字证明。招标时提供土地证持证人土地抵押承诺书,共有人签字;其他抵押物的法律文书或证照。
(11)合作社办公室内外照片,场地,仓库,大型农机具照片。
8、完成期限:2020年4月15日前。
9、需求公告有效期:3天(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27日)。
9、联系方式及联系人:15304574456 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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