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19年8月30日,经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杜冠清同志为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职务;
赵军同志为呼玛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依法接受:
刘东同志辞去呼玛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辞呈。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